Broadcom(博通)公司宣布,美國聯(lián)邦巡回上訴法院日前維持了陪審團關(guān)于Qualcomm(高通)公司蜂窩手機芯片和軟件侵犯兩項Broadcom公司專利的一致裁決,以及支持由地區(qū)法院提出的關(guān)于這兩項專利的禁令。上訴法院還拒絕高通要求重新初審的請求。法院裁定第三項專利無效。
Broadcom公司于2005年5月在美國加州圣塔安那(Santa Ana)地區(qū)法院提出了專利受到侵犯的起訴。在2007年5月29日陪審團毫無異議地做出了斷定Qualcomm公司侵犯三項Broadcom公司專利的裁決,并且對過去的侵犯判給Broadcom公司賠償費。去年年底,美國地區(qū)法院法官James V. Selna發(fā)布了一項對Qualcomm公司的禁令,旨在停止Qualcomm公司繼續(xù)侵犯這三項專利的行為。
在2008年8月,Selna法官裁決Qualcomm公司無視于此項禁令,未能就侵權(quán)產(chǎn)品QChat向Broadcom公司支付專利使用費,以及還有其他一些行為。法院列舉了Qualcomm公司這些無理的行為,命令Qualcomm公司將其從侵權(quán)產(chǎn)品QChat所獲的毛利交付給Broadcom公司。Selna法官還進一步命令Qualcomm公司支付與這些無視禁令行為相聯(lián)系的Broadcom公司的律師費。
上訴法院支持的兩項專利為美國專利No. 5,657,317,陪審團裁決它受到Qualcomm的EV-DO技術(shù)的侵犯;以及美國專利No. 6,389,010,陪審團裁決它受到Qualcomm的QChat芯片及軟件的侵犯。被認為無效的第三項專利為美國專利No. 6,847,686,它與視頻處理技術(shù)有關(guā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