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聯邦通信委員會(FCC)于4月6日以3票支持、2票反對通過了一項數據漫游條例,要求大型移動運營商在小型移動運營商沒有網絡覆蓋的區(qū)域向其開放自己的數據網絡,從而使用戶能在美國全境使用智能手機連接到互聯網。同時新規(guī)定還要求大型移動運營商提供合理的接入價格。FCC稱將會懲罰拖延交易或“進行惡意談判”的公司。
FCC主席朱利葉斯·格納考斯基稱:“協議框架將會促進移動寬帶領域的投資并推動競爭。這將保證美國農村和城市用戶都可以使用手機打電話或使用數據服務,如電子郵件和移動應用程序。”
在年度報告中,FCC首次提出無線行業(yè)的競爭性不夠充分,因此規(guī)模較小的運營商以此為由反對美國第二大移動運營商AT&T收購德國電信旗下的T-Mobile美國公司。新的數據漫游條例被視為FCC對AT&T和Verizon無線兩大巨頭市場主導地位日漸鞏固做出的反應。一個月前,AT&T剛剛公布了收購美國第四大移動運營商T-Mobile的交易。
現行的語音漫游條例已經允許地區(qū)性移動運營商使用全國性電信運營商的網絡為用戶提供語音漫游服務。但是小型移動運營商表示,隨著使用智能手機的用戶增加,用戶使用手機不再僅僅是為了進行通話,還會發(fā)送圖片、在線觀看視頻并下載移動應用,因此他們同樣需要提供數據漫游服務。地區(qū)性移動運營商Cellular South提出,它們在與國內主要運營商的競爭中處于劣勢,因為它們不能在全國范圍內為用戶提供互聯網連接。
新規(guī)定遭到AT&T和Verizon的反對,這兩家公司表示,新規(guī)定將打擊其投資高速移動網絡的積極性。美國第一大移動運營商Verizon無線稱,FCC并沒有管理ISP的權利。而新規(guī)定的受益者,美國第三大移動運營商Sprint Nextel負責政府事務的高級副總裁萬尼亞·麥卡恩則稱:“FCC采取的行動對于促進競爭、創(chuàng)造公平的競爭環(huán)境是十分關鍵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