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時間3月7日上午消息(張月紅)法國電信Orange對日前媒體報道以行賄獲突尼斯牌照一事進行了否認。
有報道稱,法國電信通過行賄腐敗的方式獲得在突尼斯運營的牌照,雖然Orange支付了1.8億美元的牌照費用,但這筆費用沒有投入政府此前指定的企業(yè),而是投給了突尼斯總統(tǒng)本·阿里(Zine El Abidine Ben Ali)的女兒及女婿Marwan Mabrouk擁有的公司。
媒體引用了Orange發(fā)表的聲明稱:“這一報道是基于錯誤的信息發(fā)出的,這是對集團名譽的極大攻擊。”
“Orange將嚴肅對待這類指控,研究所有合法選擇來保護公司的利益和名譽,以繼續(xù)在突尼斯的商業(yè)運營。”
法國電信于2009年6月獲得突尼斯的運營牌照,子公司51%的股份由Mabrouk集團旗下Investec擁有,Orange執(zhí)股49%,于去年底獲得了3G牌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