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硅知識產權交易中心徐步陸 賈佳
我國目前的信息技術專利交易成功案例較少,而專利價值評估又是專利交易中的核心環(huán)節(jié)。成功的價值評估體系建立后,必將促進專利交易、專利融資等產業(yè)化進程,充分發(fā)揮專利等成果的經濟價值和社會效益。
信息技術專利價值評估研究是在國家大力推進實施國家知識產權戰(zhàn)略的背景下進行的,目的在于有效促進信息技術自主創(chuàng)新成果的知識產權化、商品化和產業(yè)化,發(fā)揮知識產權成果的交換與使用價值,為知識產權交易提供必要的理論基礎。
專利資產評估具有較強的理論性、技術性和實務性,涉及管理、經濟、會計等多個方面。長期以來,在機械、化工、紡織等傳統(tǒng)產業(yè)領域已經形成了成本法、現(xiàn)行市價法、貼現(xiàn)現(xiàn)金流量法等幾類較為成熟的專利資產評估方法。一般來講,信息技術方面的專利具有內涵更微觀抽象、技術含量更高、常需要進行組合實施等特征。更重要的是,信息技術的高速更新和市場發(fā)展的快速變化對信息技術專利價值評估的時效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建立一套針對信息技術的專利價值評估體系不僅能夠解決專利交易中的核心問題,而且能有效促進專利作為無形財產價值的體現(xiàn)。
擴展收益法適用性
對于信息技術專利而言,采用成本法往往無法將專利未來的市場收益態(tài)勢充分體現(xiàn)出來,所以用成本法計算信息技術專利價格有一定的缺陷。由于信息技術專利具有時效性強、市場應用環(huán)境難以復制、不確定因素多、以往專利交易價格不公開等因素,所以市場法應用也受到很大限制。收益法是評估傳統(tǒng)技術領域專利價格最常用的方法,但由于信息技術高投入、高回報的特性,所以使得信息技術專利所帶來的價值往往超出人們的預期。因此,本研究通過引入風險調整機制,并建立新的評估體系,進而擴展收益法在信息技術專利價值評估中的適用性。
1.根據信息產業(yè)技術的特征,從4個方面建立信息技術專利評價體系,包括法律權益因素、技術因素、競爭力和市場因素、社會和環(huán)境因素等(見表1)。
2.針對行業(yè):由多領域專家根據信息技術的特征,對評價指標進行等級評分。信息技術特性可以通過權重的設定體現(xiàn)出信息產業(yè)中技術的重要程度以及技術的發(fā)展情況,即專家以信息技術的特征為標準對照信息技術專利評價體系進行評分,得到的權重是信息技術專利所特有的。參與評分的專家由從事法律的法律專家、研究專利的理論專家、從事企業(yè)專利管理的實踐專家和資產評估機構的評估專家等組成。不同類別的專家考慮問題的側重點不同,可以在評估時做到考慮周全,使評價結果比較科學、合理。
3.針對待評估專利:由多領域專家根據待評估專利的相關信息,對部分指標進行評分;對三級指標不僅要以重要性評分為權重基礎,而且在實證分析時也要根據待評估專利對指標本身進行評分。
4.計算風險評價值:E=指標評價值=∑指標的專家評分值×相應的權重
可知:評價值得分越高,該專利所體現(xiàn)的價值越高且風險越小。
5.根據指標評價值進行風險調整,建立折現(xiàn)率模型,得到折現(xiàn)率區(qū)間:r=Rf+[Rmmin,Rmmax]+I
目前市場上同行業(yè)使用的折現(xiàn)率值一般為10%~15%。從最近兩年一些國際公司及國內資產評估事務所、公司在評估無形資產時,所取折現(xiàn)率也有大于15%的情況??紤]到信息技術高風險的特征,所以最佳折現(xiàn)率r將在10%~20%之間選取。因此,在經過包含特殊算法的風險調整及修正后,選取折現(xiàn)率r′為:r′=Rf+[Rm′min,Rm′max]+I。式中r為所選取的折現(xiàn)率;Rf為無風險報酬率,通常采用國債利率;I為通貨膨脹率;[Rmmin,Rmmax]為最佳風險報酬率;r′為調整后的折現(xiàn)率;[Rm′min,Rm′max]為調整后的風險報酬率。
在專利交易進行的過程中,買方希望以較低價格獲得該項專利,如果高于最大折現(xiàn)值,對買方而言是不合算的;而賣方則希望以較高的價格出售,如果低于最小折現(xiàn)值,對賣方而言同樣也是不劃算的。所以價格區(qū)間具有買賣雙方交易時談判的參考價值,是雙方都能夠接受的范圍。
專利價值實證分析
(一)被評估專利
專利組合G是一組半導體檢測裝備,包括5項專利,分別為專利Gj、專利Gt、專利Gb、專利Gz、專利Gc。
評估日期:2009年6月25日
經評估該行業(yè)內技術的生命周期通常為10年,所以評估人員將預測時間設定為10年。
(二)計算評價值
由技術人員分別根據專利Gj、專利Gt、專利Gb、專利Gz、專利Gc在美國專利商標局所公開的信息以及搜集到的其他相關數據為專利組合 G進行評分。
E=指標評價值=∑指標的專家評分值×相應的權重
得到該專利組合的評價值:
1.專利GjEj=7.01
2.專利GtEt=6.93
3.專利GbEb=7.19
4.專利GzEz=7.03
5.專利GcEc=6.73
6.專利組合G的評價值E3=6.978
(三)專利組合的收益值(見表2)
(四)折現(xiàn)率的計算
由于該專利組合是中國企業(yè)向美國申請專利,所以折現(xiàn)率的參數應取國內數據。當前中國 3年期國債利率為3.05%,平均通貨膨脹率為2.49%。
(五)專利組合的評估價格
經過風險調整之后,得到專利組合G的評估價格區(qū)間為10928.40萬元-13362.20萬元。
(六)結論
專利組合G半導體檢測裝置在2009年6月25日的評估價格介于10928.40萬元-13362.20萬元之間。而資產評估機構X在2009年初給出的評估值為10480萬元。結果顯示,通過本項目方法計算得到的價格區(qū)間比資產評估機構X所給出的價格略高一些。
造成結果偏差的原因有:
1.技術人員和專家與評估師對專利組合G的認知有差別,技術人員和專家在進行評分時較理論化,而評估師則是完全從實務的角度出發(fā)的。
2.由于專利組合G授權的時間較短,并且其中包含了5項專利,其產業(yè)化有非常大的發(fā)展空間,使得專利組合G的獲利能力增強以及評估價格上升。
專利價值研究需引起重視
在傳統(tǒng)的價值評估方法中,收益法相對適用于技術專利領域,它通常根據歷史的市場情況或者評估經驗來進行折現(xiàn)率的選取。針對信息技術專利特性,本研究引入了特定時期能夠反映待評估信息技術專利特性(包括法律、技術、市場、環(huán)境等)的影響因子,以反映待評估專利可能發(fā)生的各種風險,從而建立了一個由多領域專家確立的、能夠反映信息技術特征的價值評估體系。這種基于風險調整的研究將更適用于信息技術的專利特征以及待評估專利的自身情況,對今后信息技術領域專利評估中的風險評估具有一定的參考意義。[!--empirenews.page--]
我國目前的信息技術專利交易成功案例較少,而專利價值評估又是專利交易中的核心環(huán)節(jié)。成功的價值評估體系建立后,必將促進專利交易、專利融資等產業(yè)化進程,充分發(fā)揮專利等成果的經濟價值和社會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