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先的韓國 LED 制造商首爾半導體(Seoul Semiconductor Co. Ltd)宣布,美國加利福尼亞州中區(qū)地方法院依據(jù)《蘭哈姆法》(Lanham Act)和加利福尼亞州律法,于 2008 年 10 月 14 日駁回了日亞公司及日亞美國公司(Nichia)關于首爾半導體專利侵犯案件的訴訟。
這一訴訟案始于 2007 年 12 月,首爾半導體就與日亞(Nichia)之間的專利訴訟案向媒體發(fā)表聲明。當時,首爾半導體將法院關于這一案件的合法判決概況(非最終判決)公諸于眾。在考慮了雙方的辯論和證詞之后,美國法院發(fā)現(xiàn)沒有證據(jù)證明首爾半導體的行為給日亞帶來任何傷害,并最終駁回了日亞的訴訟。審判結果如下:
1. 首爾半導體無需向日亞支付任何賠償費用。
2. 首爾半導體將收到勝利的審判對于日亞請求所有的內容。
3. 日亞應賠償首爾半導體因訴訟所產生的相關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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