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路透社報道,此前歐盟反壟斷監(jiān)管機構以Intel涉嫌壟斷為由,對其處以10.6億歐元(約13.3億美元)罰金處罰。Intel今天在法庭上表示,歐盟當時的判罰證據“嚴重不足”,應該取消對Intel的處罰。
3年前,歐盟在經過8年調查后,以阻礙主要競爭對手AMD為由,對Intel開出了天價罰單。歐盟對Intel的罰金,相當于Intel 2008年營業(yè)額的4.15%。盡管這一比例遠低于10%的最高限額,但已創(chuàng)下歐盟對一家公司所處罰款的最高記錄。
位于盧森堡的歐盟常設法院(General Court)派出了一個由五名法官組成的陪審小組,將在為期四天的聽證會上聽取歐盟及Intel雙方辯詞。Intel希望通過此舉,減少或取消對其罰金處罰。
Intel律師尼古拉斯·格林(Nicholas Green)向法庭陳述稱,歐盟沒有足夠的證據證明Intel曾犯有任何過錯,并稱“歐盟的判決過度依賴于Intel客戶所提供的主觀證言”。
格林表示:“歐盟委員會所依靠的證據質量極不充分,據此作出分析判斷著實令人絕望并帶來難以挽回的損失。歐盟此前的判決過度依賴于Intel客戶的主觀見解。”
在歐盟對Intel展開調查期間,美國第二大PC廠商戴爾以及惠普、日本的NEC、全球第二大PC廠商聯(lián)想和德國零售連鎖店Media Saturn,都收到了Intel給予的回扣。
歐盟委員會的律師表示,這是Intel進行非法商務活動的關鍵所在。歐盟委員會律師尼古拉斯·可汗(Nicholas Khan)向法官陳述稱:“這種形式的回扣唯一目的是為了拴牢客戶,打壓對手。”他同時稱,Intel在合同內容表達上也透露出,“Intel認真仔細偽裝了自己的反競爭活動”。
Intel獲得了歐盟監(jiān)察專員支持,歐盟監(jiān)察專員稱歐盟反壟斷監(jiān)管機構在調查過程中存在程序性錯誤。監(jiān)察專員在歐盟監(jiān)管機構作出判決五個月后,發(fā)布了一份不具約束力的報告,該報告指出,之所以能發(fā)現(xiàn)歐盟委員會調查程序中的“失當行為”,是因為該委員會與戴爾舉行的一次會議沒有進行完全記錄。
代表3000多家小型軟件開發(fā)商和信息技術公司的競爭技術協(xié)會(Association for Competitive Technology)表示支持Intel;而法國消費者組織Que choisir則支持歐盟的判決。
歐盟常設法院預計將在未來幾個月內做出判決,而Intel還可進一步向歐盟最高法院提出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