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日,美國商務部在聯邦紀事上發(fā)布公告,再次推遲對華太陽能電池(板)雙反案的初裁判決。專家認為,初裁延期只是一種貿易制裁手段,征稅將降低中國光伏企業(yè)競爭力。
美商務部稱,為防止難以補救的損害,決定將在2012年3月2日初步裁定反補貼稅率后,向前追溯90天開始征稅,即2011年12月3日以后進口至美國的中國涉案產品均將被征收反補貼稅,而通常情況下,反傾銷稅和反補貼稅是針對初裁后進口的產品征收的。
此前,美商務部將公布日期從1月推遲一個月至2月13日,并稱“需要更多時間來進行分析”。
上海對外貿易研究所教授李健對經濟導報記者表示,美對華光伏“雙反”案應該早已有了初裁結果。加上起訴方德國SolarWorld提供了相關的新證據,最終結果應該不是很樂觀。所以,推遲初裁只是一種政治手段而已,也是美國慣用的貿易制裁手段。
美商務部認為,中國太陽能電池制造企業(yè)在2011年10月-12月的較短期間內,向美國大量出口太陽能電池,數量和金額與2011年7-9月期間相比,激增15%以上。
美國一家太陽能行業(yè)協(xié)會發(fā)布的研究報告則顯示,美國如果對中國光伏電池及組件征收100%的懲罰性關稅,將在未來3年內凈損失5萬個工作崗位。
中國可再生能源協(xié)會光伏專業(yè)委員會理事季秉厚認為,中國光伏企業(yè)下一步應該調整出口計劃、出口速度和出口價格,中國光伏企業(yè)的“雙反”應訴工作任重而道遠。如果美國政府判決對中國太陽能光伏企業(yè)征收反傾銷稅成立,稅率提高,中國企業(yè)在出口方面就將沒有任何競爭力可言。
李健表示,中國出口到美國的光伏組件占比并不大,實際影響有限。但是一旦美國的“雙反”調查成立,可能會引發(fā)連鎖反應,造成歐洲國家對從中國進口的光伏組件進行類似的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