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果與移動設備制造商在多線打響專利戰(zhàn),它還要求頒布禁令,禁止銷售其產(chǎn)品。不過據(jù)消息人士透露,蘋果愿意與競爭對手減少訴訟。一些消息人士透露,蘋果向摩托羅拉移動、三星提交議案,試圖和解一些待定的訴訟,條件是對手獲得蘋果的專利授權,支付版費。
這并非什么新策略,根據(jù)最近一宗訴訟的法院文件顯示,在訴訟開始之前,蘋果已經(jīng)與三星等企業(yè)展開談判。
一位知情者透露,蘋果不打算將專利授權給所有競爭者,也不愿意建立一個版權企業(yè)。
不過,一些知情者稱,蘋果考慮通過法律解決問題的原因更多,之前,針對使用Android系統(tǒng)的智能手機商,蘋果在法律訴訟中有勝有負。蘋果沒有直接起訴Google,而是瞄準了制造商,制造商利用手中專利奮起反擊蘋果。
一位消息人士表示,這樣做有一個原因,Android快速增長,通過禁令將它趕出市場不實際。授權是一個替代選擇,它能增加Android開發(fā)成本,讓系統(tǒng)對制造商的吸引力下降。
一位知情者稱,在一次協(xié)商中,針對一些專利,蘋果要求對手支付每臺5-15美元費用,大約占設備凈銷售的1-2.5%。之前,摩托羅拉移動要求蘋果每臺設備支付2.25%專利費。
沒有一位消息人士可以確定和解談判正在進行,但他們說這是進程的一部分。
蘋果創(chuàng)始人喬布斯于去年10月去世,新的策略與喬布斯的言論相左。在喬布斯的傳記中,他聲稱寧可耗光蘋果每一分錢,也要與競爭對手周旋到底。
蘋果擁有的現(xiàn)金多于對手,沒有必要尋求授權營收??雌饋硖O果有更多的意愿堅守法律戰(zhàn),阻止對手產(chǎn)品的銷售,或者迫使競爭者修改產(chǎn)品設計,使之不侵犯蘋果專利。
在一些訴訟中,蘋果曾表示它已經(jīng)努力阻止訴訟。去年,蘋果告訴澳大利亞法院,2010年夏天喬布斯與三星有過協(xié)商,因為雙方有密切的關系。不過在三星發(fā)布首款Android平板后,談判破裂。
蘋果法律對手們認為,蘋果相當頑固,不愿意和解。參與摩托羅拉、蘋果訴訟案的兩位知情者說,德國法院曾要求蘋果提交眾多議案,這些議案與獲得摩托羅拉專利授權有關。最終法院認定一份妥當,之前有大約10份遭到否決。
此舉大有風險。比如,蘋果依賴三星制造部分移動設備,包括處理器、內(nèi)存芯片。
消息人士說,就算蘋果贏得禁令,可以禁售單個產(chǎn)品,也不會讓蘋果在法律戰(zhàn)中休手,因為競爭對手有更多不同的產(chǎn)品等待銷售。與對手不同,蘋果的銷售主要依賴iPhone和iPad,對手贏得任何禁令都會對蘋果造成更大的傷害。
另外,采用目前的戰(zhàn)略,蘋果在法律層面可以獲得多大優(yōu)勢仍難評估。在訴訟時,蘋果主要通過少量專利起訴對手,這些專利涉及產(chǎn)品的具體功能,比如可以偵測有用信息的軟件,如郵件中的手機號碼。這些功能中許多可以移除,或者修改,就算法院下了禁令仍可以繞道繼續(xù)銷售。
與蘋果不同,一些蘋果競爭者專利更寬廣,這些專利被認為是制造無線通信設備的關鍵。蘋果曾對此大為惱火,認為對手不能使用這些專利申請禁令。
不過,防衛(wèi)者往往可以用這些專利成功獲得專利費。因此有一種可能,那就是蘋果進行協(xié)商是為了利用自己的專利當籌碼,減少可能要支付的“關鍵”專利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