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日消息,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今天對外公布,蘋果公司與深圳唯冠就iPad商標案達成和解,蘋果公司向深圳唯冠公司支付6000萬美元。本案調解協(xié)議于6月25日生效。
據(jù)調解書協(xié)議,蘋果公司需要向廣東高院制定的賬戶匯入6000萬美元,蘋果已于6月28日向該案的一審法院深圳市中級人民申請強制執(zhí)行上述民事調解書。
蘋果公司于6月28日向該案的一審法院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zhí)行上述民事調解書。深圳中院于今日向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送達了將涉案IPAD商標過戶給蘋果公司的裁定書和協(xié)助執(zhí)行通知書。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今天在新浪微博上表示,該院已于6月25日向深圳唯冠與蘋果公司送達民事調解書,該調解書已經正式生效。
蘋果與深圳唯冠有關iPad在華商標歸屬權的問題始于2010年6月,當時蘋果公司在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起訴深圳唯冠,要求確認其為iPad商標專用權人。
蘋果認為,2009年公司通過英國IP公司從唯冠方面購買了在歐盟、中國、新加坡等7個國家和地區(qū)的10項iPad商標權,但是唯冠方面現(xiàn)在拒絕履行涉及有關中國商標權的協(xié)議。
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在2011年2月23日、8月21日、10月18日三次開庭審理后,于2011年12月5日作出一審判決:駁回蘋果公司的訴訟請求。隨后,蘋果公司向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2月29日,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公開審理了此案,但是當庭未宣判。隨后,在廣東高院的主持下,雙方開始接受調解。
蘋果與唯冠的這場官司一直以來均十分受關注。蘋果推出平板電腦iPad并風靡全球后,深圳唯冠及其債權人顯然意識到了前者在中國大陸擁有的iPad商標的價值。iPad在中國熱賣,但iPad商標在中國的歸屬權卻讓蘋果公司和深圳唯冠莫衷一是,并由此引發(fā)了可謂全球關注的iPad商標權屬案。
廣東高院公布的最新消息意味著,蘋果公司已經與深圳唯冠就iPad商標權正式達成和解。而這也意味著蘋果新iPad很快將在國內上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