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美國國會議員正在做最新工作,以澄清確定哪個美國監(jiān)管機構負責哪種數字資產。
3月9日,國會議員Paul Gosar(R-AZ)提出了《2020年加密貨幣法案》,該法案旨在對各種數字資產進行編排,以應對適當的監(jiān)管機構。
擬議的監(jiān)管方案
正如Gosar的立法助理Will Stechschulte向Cointelegraph解釋的那樣,
“該法案不僅要為美國的加密資產提供明確性,而且要使其具有合法性?!?/p>
Gosar的提案將數字資產分為三類:加密商品,加密貨幣和加密證券。這三個類別分別由美國商品期貨交易委員會(CFTC),美國財政部下屬的金融犯罪執(zhí)法網絡(FinCEN)和證券交易委員會(SEC)監(jiān)管。
有趣的是,該法案的措辭似乎鞏固了比特幣等數字資產作為加密商品而非加密貨幣的地位。 按照該法案,“加密貨幣”的分類為“美國貨幣或合成衍生物的表示形式”,這更讓人聯想到Tether(USDT)等穩(wěn)定幣。
加密證券背后的語言仍然很熟悉:
“依賴于區(qū)塊鏈或分布式加密賬本的所有債務,股權和衍生工具。”
至于非同質代幣(NFT),該法案并沒有提及。
自去年12月以來一直對該法案進行更新
該法案是去年12月首次泄露的法案的更新版本。這個更新后的法案對“去中心化加密賬本”和“智能合約”等術語進行了擴展定義,這是美國立法者正在努力應對的概念。
可能更重要的是,更新后的法案對確定“主要”而非“唯一”監(jiān)管責任更加明確。確切含義仍有待觀察,但這一變化可能削弱加密貨幣企業(yè)的法律地位,他們認為,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無權對其進行監(jiān)管。
行業(yè)利益相關者參與起草
違反傳統(tǒng)的國會慣例,Gosar在沒有共同提案人的情況下獨自提出該法案。 Stechschulte告訴Cointelegraph:“作為介紹,這將是國會議員Gosar。 [...]介紹之后,我們希望得到一些認真的支持。”
Gosar的通訊總監(jiān)Ben Goldey解釋了在立法批準之前對行業(yè)參與的重視:
“由于這是一個利基問題,我們與利益相關者和外部團體/專家合作,以很好地了解行業(yè)所需的清晰度。在選擇共同發(fā)起者之前,我們選擇了獲得利益相關者的支持。”
參與起草該法案的行業(yè)參與者之一是先驅比特幣投資者Erik Finman。
Finman在接受Cointelegraph采訪時說,他最初是與Gosar的團隊聯系以制定這項法案,因為“我喜歡他們的勇敢并且在任何事情上都堅強。”
關于該法案自12月發(fā)布以來的歷史和發(fā)展,他說,許多參與者對此進行了權衡:
“那份泄露的法案,我們之后嘗試了一些事情,這是我們的第二稿。我們還有32個版本。”
相關法例
在過去的一年中,出現了許多新的法案草案,特別是針對Facebook為天秤座發(fā)布的白皮書。擔心面臨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監(jiān)管的恐懼可能會改變天秤座最初基于“貨幣籃子”管理有價證券的愿景。
但是,與Gosar新法案最接近的法案是Warren Davidson的(R-OH)代幣分類法,該法案最初于2018年推出,后來于2019年4月更新并重新引入。
芬曼(Finman)認為,該代幣分類法已停滯不前。他還談到了新的《加密貨幣法》,
“我認為這在范圍上要稍大一些?!?br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