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時間,小編從工業(yè)和信息化部發(fā)布的關于調整《道路車輛產品準入檢驗要求》相關內容的通知獲悉,自今年7 月 1 日起,新申請產品準入的車型應在選裝配置中增加ETC車載裝置。這讓很多想辦理ETC的車主省了一大麻煩。
關于調整《道路機動車輛產品準入審查要求》相關內容的通知:
文中第五條寫到:對于安裝ETC裝置的車輛,應按照GB/T38444-2019《不停車收費系統(tǒng)車載電子單元》進行相關檢驗檢測,自2020年7月1日起,新申請產品準入的車型應在裝配置中增加ETC車載裝置。
這一次,工信部將ETC設備納入新車的選裝配件中,同時也將進一步推動ETC的普及,車主也方便,省去單獨安裝的麻煩。目前,全國公路網收費系統(tǒng)已基本完成調試工作,從2月1日起,ETC客戶通行高速收費站時將按照運營規(guī)則結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