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時間12月12日上午消息,韓國一家法院周四駁回了三星要求禁售蘋果老款iPhone和iPad的請求,并認定蘋果并未侵犯三星的三項移動通信技術專利。
韓國首爾中央地區(qū)法院判決稱,iPhone 4S、iPhone 5和iPad 2等蘋果產(chǎn)品并未侵犯三星有關短信顯示方式和群發(fā)短信功能的專利。
該法院同時推翻了蘋果部分產(chǎn)品在韓國的禁售令,以及三星提出的1億韓元(約合9.5萬美元)的賠償請求。
在去年8月的另一起訴訟中,該法院判決蘋果侵犯了三星的兩項無線技術專利,應賠償4000萬韓元。
另一方面,在去年的一起訴訟中,美國加利福尼亞州聯(lián)邦法庭判決三星侵犯蘋果專利,應支付約9.3億美元的賠償金。
2011年以來,三星與蘋果在全球多個國家展開專利大戰(zhàn),第一起官司是蘋果指控三星抄襲了iPhone和iPad的外觀和設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