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周六,蘋果和谷歌因為彼此都不同意,美國聯(lián)邦法官Richard Posner駁回兩個公司間的專利侵權案的判決,再次對專利侵權案提出上述。
今年六月份的時候,法官Posner駁回了兩個公司之間的專利侵權案,并表示,兩個公司都沒有提出實際性的損失,因此不都對此案再有任何異議。但是根據(jù)彭博社今日報道,兩大科技巨頭都不同意Posner的判決,并已于昨天再次遞交了上述文件。
最近,因為各自的移動操作系統(tǒng),蘋果和谷歌已經發(fā)生了多次交鋒。而針對此次再次上述事件,兩家似乎都有自己充分的理由。
昨天,美國科學技術博客allthingsdigital撰稿人約翰 帕茲諾斯(john paczkowski)報道,根據(jù)相關新聞顯示,按谷歌方面的理解,專利可分為多種。有一些專利是標準性專利,還有一些專利是商業(yè)根本專利,這些專利的功能很流行,應該普及。如果只是調查標準性專利是否濫用,在競爭性市場就會傷害消費者。由此來看,多點觸摸技術、滑動解鎖專利在智能手機中,應該被視為產業(yè)標準專利,蘋果不應該獨自占有。
同時,約翰 帕茲諾斯(john paczkowski)還收集了一些關于蘋果回應谷歌聲明的報道。報道顯示,蘋果首席律師布魯斯 休厄爾(Bruce Sewell)反駁了谷歌的觀點:“所有權專利變得如此流行,這點不能成為所有權專利變成標準性專利的理由,也不應該讓所有權專利接受和標準性專利相同的法律限制。”
布魯斯表示,標準性專利可以促進不同設備的互通性,讓設備具有相同的核心功能。它們創(chuàng)造了一個共同的平臺,以供競爭。而非標準性專利在不同設備間各不相同,它們可以創(chuàng)造競爭,推動市場的革新。如果用約束標準性專利的規(guī)章來約束非標準性專利,那么就會傷害創(chuàng)新,傷害消費者。
值得一提的是,法官Posner在美國享有崇高的聲譽,他對案件的判定一直被一些人視為一個分水嶺。如今蘋果和谷歌再次針對專利案提出上述,分明是在挑戰(zhàn)他的權威。不知這會不會影響到此次專利案件最終的審判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