燈具廠商相處要注意處理利益均衡
談論責、權、利之前,首先我們必須清晰知道,商企和諧發(fā)展的前提在哪?利益,這是大家都不能否認的,利益是商企和諧發(fā)展的動力,是提高商戶忠誠度的最有效解決辦法;責任、權利是建立在利益基礎之上。作為企業(yè),要履行承諾,樹立良好的企業(yè)形象;對于商戶,在利益的影響下,責任和權利都可以去遵循!而讓商戶的利益最大化,這是所有企業(yè)需要解決的問題!權利與責任、利益與義務從來就是相互對立又相互依存的統一體,一方以另一方為存在的條件,失去一方,另一方也就沒有了存在的條件和依據。
優(yōu)勢互補,相輔相成,這是中意和諧發(fā)展的基石。為此中意誕生360°品牌服務思想,成立獨立法人資質的營運中心,統一招商,統一管理,統一服務。以“雷鋒精神”和“老師思想”去服務于商戶,它能讓商企隔閡消除,能讓商企更默契地合作。中意是商戶的朋友,也是商戶的老師,商企應志同道合,相互理解支持。以人文思想去服務商戶,不但能和諧發(fā)展,還能實現三贏局面。
而權利責不平衡問題的出現,究其根源就在于過去義務多靠廠家行政命令,產權關系不明確,從而導致“植樹不見樹、造林無人管”的現象時有發(fā)生。開拓市場是義務,也是責任,同時也應該是利益。沒有利益就沒有動力,沒有動力也就沒有活力。市場經濟體制下,要把思想覺悟、文化水平和職業(yè)分工千差萬別的廠商都發(fā)動起來,僅靠思想教育、組織動員是遠遠不夠的,必須積極探索新機制,將責、權、利有機結合起來,使每一個人在謀取自己利益的同時為發(fā)展集體利益盡責任,在追求自己致富目標的過程中才能為廠家“賣命”。
在運營中心模式下,廠商之間應該和諧共處。在其他經營模式下,廠商關系的處理同樣需要謹慎。世界上只有最合適的模式,沒有最好的模式。照明行業(yè)同樣如此。各大企業(yè)應根據自身特點,結合市場發(fā)展需要,提煉出適合企業(yè)發(fā)展的廠商相處之道。
(夾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