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完錢就消失?看牛人8年輾轉(zhuǎn)朋友圈如何找到欠錢老賴
男子張磊(化名)欠同事李偉(化名)2.8萬元不還,并換工作、換手機號,玩起失蹤。李偉將張磊訴至法院,雖然勝訴卻找不到對方。8年間,李偉不斷嘗試尋人,最終通過朋友的朋友圈,找到了張磊。昨天上午,房山法院執(zhí)行法官在中關(guān)村某手機柜臺找到張磊。后經(jīng)協(xié)商,張磊還給李偉欠款及利息共4萬元。
好友借錢后玩失蹤
今年39歲的李偉,黑龍江人,8年前是北京大中電器的一名員工,張磊是他的同事。
2008年1月,兩人在職期間,張磊以做生意急需資金為由,向李偉借款3.5萬元,并承諾一個月后歸還借款并付利息,還寫了借據(jù)。
2008年三四月,張磊分兩次償還李偉7000元,剩余借款2.8萬元一直未償還。不久,張磊從大中電器辭職,還更換手機號,李偉再也無法與其取得聯(lián)系。“我當時一個月工資只有兩三千元,借給張磊的3.5萬是我全部積蓄。我們兩人關(guān)系很要好,我出于信任才將全部身家借給他。”李偉說。
2009年7月,李偉將張磊訴至房山法院,要求償還借款2.8萬元并支付利息1400元。張磊缺席審判,法院一審判決張磊償還李偉借款及利息2.94萬元,并承擔訴訟費。
判決生效后,李偉仍然找不到張磊。
潛伏朋友圈尋老賴
8年來,李偉一直在設法找張磊,他不斷通過朋友打聽對方的下落。
幾個月前,李偉的一位朋友打聽到張磊的新手機號。李偉遂讓另一朋友通過手機號加張磊的微信,并“潛伏”下來。
“我用朋友的微信進入他的朋友圈,一言不發(fā),經(jīng)過一個多月的觀察,我發(fā)現(xiàn)他在朋友圈里賣手機等電子產(chǎn)品,而且發(fā)的照片都會顯示一個柜臺號,但沒有地址。”李偉說,他一個個市場找,經(jīng)過多天努力,在海淀區(qū)的鼎好電子大廈內(nèi)找到了張磊。
“我看到他很激動,終于能拿回錢了,又擔心打草驚蛇。”李偉說,他用手機拍下張磊以及其柜臺的情況,并將這一線索告訴執(zhí)行法官。
依法應加倍還利息
昨天上午11點,記者跟隨執(zhí)行法官來到鼎好大廈。“你是張磊嗎?”法官問正在柜臺里賣貨的男子,對方看到穿著制服的法官和法警后非常驚訝。
“你欠李偉的錢嗎?為什么不還?”法官問。
“是欠錢,不是不還,是雙方都失去聯(lián)系了。”張磊說,由于時間太久,他已記不清欠李偉多少錢。
法官說明來歷后,張磊很配合,叮囑另一名男子照看柜臺后,拿著手機和錢包跟著法警上了警車。
“不就這么點錢嘛!我還,我還。”張磊說。隨后,他被帶回房山法院。
據(jù)了解,如果未按判決指定的期間履行給付金錢義務,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229條規(guī)定,加倍支付延期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所以按照該條規(guī)定,張磊應該還給李偉欠款加利息總共近5萬元。昨天中午,雙方經(jīng)過協(xié)商,李偉同意放棄近1萬元的利息。
最終,張磊通過網(wǎng)上轉(zhuǎn)賬的形式還給李偉4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