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原則--可控原則??煽卦瓌t是指,我們所發(fā)明出的人工智能產(chǎn)品,無論是弱人工智能、強人工智能或是超人工智能,都必須是可控制,必須能夠完能全被人類所控制,如果做不到這一點,我們就不能把它制造出來,這一點是至關(guān)重要的,事實上,人類的其它任何發(fā)明也都應(yīng)該遵循這一則,比如,飛機、汽車、電燈、原子彈等各種產(chǎn)品都是可控的,如果汽車開出后無法控制,不能停止下來,那將是非常危險的,這樣的產(chǎn)品不能投入使用的。
為了避免人工智能的危害,可控原則是一個必須尊守的原則,目前的計算機軟、硬件都是可控的,控制它們的方法可以是按下終止按鈕或切掉電源等,將來的人工智能也要有類似的方法加以控制,以便隨時發(fā)起、調(diào)整或終止其運行。
第二個原則--分工原則,又叫分而治之原則。這一原則是指,對于弱人工智能、強人工智能和超人工智能,這三者一定要分開使用,避免三者合為一體。弱人工智能是指智能水平低于人腦的人工智能,如現(xiàn)在的機器人、無人機以及各種智能硬件等,強人工智能是指智能水平和人類相當?shù)娜斯ぶ悄?,也就是和人類一樣聰明的人工智能,這種人工智能目前還沒有出現(xiàn),我估計將來也不會出現(xiàn),因為人工智能事實上只會出現(xiàn)兩個狀態(tài),要么不如人腦,要么遠超人腦,因為計算機和人腦相比,人腦的特點是全面而復雜,計算機則是單純而卓越,人腦既有認知,又有情感和欲望、動機等心理要素,非常復雜,而計算機呢?無論它的軟件還是硬件都屬于非生命物質(zhì)。
因此,它永遠也不會具備情感和欲望、動機這些生命物質(zhì)特有的要素,因此,計算機和人工智能永遠也不會全面超越人腦,但由于計算機的信息存儲量和運行算速度遠快于人腦,所以,它在某些智力活動和思維方面可以遠超人腦,表現(xiàn)得非常卓越,比如,在數(shù)字計算和記憶方面(搜索引擎),今天的計算機都已達到了人腦的數(shù)億倍。
另外,在簡單邏輯判斷方面,計算機也已遠遠超過了人腦,因為它的邏輯判斷速度遠快于人腦,可見,計算機有這樣一個特點:在智力能力方面,人類教會它們哪一方面的能力,它們就能在哪項能力方面遠超人腦,將來如果我們能教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