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媒體發(fā)文稱虎牙市場份額不及競爭對手,被判賠15000元
3月28日消息 據(jù)科技邊角料報道,中國裁判文書網(wǎng)日前披露了廣州虎牙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與自媒體公司名譽權糾紛案二審結果,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日前二審維持原判,被告需賠償虎牙公司經(jīng)濟損失共計15000元。
天眼查提供的判決書顯示,2018年3月,北京壹柒映畫文化傳媒有限公司旗下“葉探花官微’發(fā)表文章,虎牙公司以損害名譽為由,向法院起訴要求被告刪除此文,公開賠禮道歉、賠償損失500萬元等。
據(jù)了解,涉案文章提到虎牙財務不容樂觀,上市計劃急迫,斥巨資挖角,陷入欠薪風波,主播而風波不斷,被冠以“次品收容站”稱號等。
一審法院判處被告北京壹柒映畫文化傳媒有限公司立即刪除涉案文章,在“葉探花官微”微博連續(xù)七日置頂發(fā)布致歉聲明,賠償虎牙公司經(jīng)濟損失人民幣5000元,合理開支人民幣10000元。被告壹柒公司不服,認為一審法院明顯偏袒被上訴人,涉案文章首先不存在任何侵權行為。2019年6月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維持一審判決,案件受理費175元,由上訴人壹柒公司負擔。
2019年第四季度及全年業(yè)績報告顯示,虎牙2019全年實現(xiàn)總營收83.75億元人民幣,同比增長79.6%,凈利潤為7.50億元人民幣,同比增長62.7%;而2019年第四季度收入同比增長64%至24.68億元人民幣,是自上市以來連續(xù)七個季度超出管理層指引,非美國通用會計準則下,虎牙2019年第四季度的凈利潤為2.419億元,同比增長44.9%,已連續(xù)九個季度實現(xiàn)盈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