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透社7月14日報道,蘋果韓國分公司已經(jīng)向一名被擅自收集位置信息的iPhone用戶支付精神損失賠償金,這是蘋果首次對提起此類訴訟的用戶進行賠償。
據(jù)韓國昌原地方法院兩名不愿透露姓名的法官上周四告訴路透社,在該法院5月作出判決后,蘋果韓國分公司同意向一位職業(yè)為律師的用戶Kim Hyung-suk支付100萬韓元(約合946美元)。Kim所在的律師事務所Mirae Law稱,蘋果6月底已支付這筆賠償金。蘋果韓國分公司尚未對此發(fā)表評論。
另據(jù)《朝鮮日報》中文網(wǎng)報道,Kim Hyung-suk認為,最近媒體報道說蘋果公司在沒有得到用戶同意的情況下收集位置信息,這是明確的非法行為,侵害了個人隱私。昌原地方法院稱,蘋果韓國分公司對法院的判令沒有提出異議,這可以理解為,他們承認原告方的主張,即因收集位置信息造成其精神上受到損失。
據(jù)報道,韓國的 iPhone、iPad用戶約為300萬名,如果這些人提起集體訴訟,蘋果公司應支付3萬億韓元的賠償。Kim Hyung-suk表示,基于這次勝訴的經(jīng)驗,準備動員iPhone用戶提起集體訴訟。路透社則報道,該律師事務所稱,目前準備對蘋果收集未授權數(shù)據(jù)提起集體訴訟,并成立集體訴訟報名網(wǎng)站,但由于訪問量過大,這一網(wǎng)站目前陷入癱瘓狀態(tà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