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訊店“搭便車”銷售假冒OPPO手機被判賠2.4萬元 24歲的揭陽男子盧某在東莞長安開了一家通訊器材店,自2006年開始“搭便車”銷售冒牌的OPPO手機。OPPO公司將盧某告上法庭索賠5萬元。近日,此案在第一人民法院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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