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le Music音樂版權未獲許可 蘋果被告侵權
據(jù)外媒報道,周三一起新的訴訟指控蘋果違反美國《版權法》,緣由是Apple Music上播放的受版權保護的音樂未事先獲得版權所有者的許可。原告Pro Music Rights(PMR)在紐約南部美國地方法院提起訴訟。訴訟的重點是未支付版權費和15類注冊版權相關的持續(xù)侵權行為,范圍涵蓋眾多歌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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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MR是由20歲的“音樂神童”杰克·P·諾奇(Jake P. Noch)創(chuàng)立的營利性權利執(zhí)行組織。諾奇為該組織的唯一成員。憑借大約7.4%的市場份額,PMR有權許可近200多萬份來自頂尖藝人的作品。
根據(jù)PMR的說法,蘋果流式播放并持續(xù)流式播放一系列受版權保護的音樂,但并未達成協(xié)議支付公開表演版稅。訴訟中提及的大部分專輯出自諾奇之手,但也有至少兩名藝人—;—;OG Maco和Lance Lee—;—;的專輯也在被侵權之列。宣稱被侵權的內(nèi)容中也包含來自諾奇的Sosa Entertainment和Brazy Records等相對小眾的曲目。
PMR在2018年6月致信蘋果,告知蘋果必須獲得許可才能公開播放受保護的音樂。三個月后,音樂報告法定許可部門(Statutory Licensing Division of Music Reports)代表蘋果,在信中答復說,該科技巨頭已經(jīng)提交旨在獲得強制許可的通知。公司未尋求公開表演的許可。
諾奇隨后試圖與蘋果達成許可和版權費協(xié)議,但遭到拒絕。訴訟并未說明蘋果在何處或以何方式公開表演該受版權保護音樂,僅說明Apple Music向用戶流式播放音樂構成侵權。
RMR在11月份亦針對Spotify發(fā)起過類似的版權侵權訴訟,宣稱后者欠下10多億美元的版稅。在針對蘋果的訴訟中,PMR要求獲得所有與宣稱受侵權作品有關的所有收入,以及就每一項侵權行為要求獲得15萬美元法定賠償金,并訴訟費用賠償。